2012年9月23日星期日

請來清潔工丟了財物

請來清潔工丟了財物
  昨日,住在西華路冼家莊小區的榮女士報料稱,從家政請來的清台中清潔公司潔工,在她家干了一下午後,家裡就丟了進口化妝品、鞋子等共計3000多元的財物。
  律師事務所律師表示,根據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的相關規定,消費者在接受服務時,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,可以向服務者要求賠償。家政是服務派遣方,應承擔丟失物品的責任。
  清潔工干了一下午,家裡煥然一新後,卻丟了進口化妝品、鞋子等總價值3000多元的財物。昨日上午,在西華路9號冼家莊小區租房子的榮女士向訴說了自己的遭遇。
箱子被翻鞋子不見
  據榮女士介紹,8月31日晚上7點多,她在家看電視的時候,電視機忽然“爆炸起火”。火撲滅後,家裡一片狼藉,於是房東台中居家清潔張女士就讓她和合租的舍友暫時去旅店住。9月5日,張女士在永安圍路德信家政登記請了清潔工。當天下午,有三名女清潔工來到榮女士租住的屋子打掃衛生。
  當天下午,由於榮女士要上班,就讓房東張女士監督三名清潔工收拾屋子。但據張女士反映,她感覺三名清潔工干活時並不太專心,干了不到十分鐘後,干脆就停下來說話。於是,張女士就讓她們盡量快點干活,但她們說口渴,讓張女士去買飲料。張女士買飲料回來後,其中一名清潔工說自己有事,需要換個人來,隨後就背著挎包離開了。大約一個小時後,又來了一名清潔工,三個人干了約一個小時後,便匆忙離開了。
  榮女士下班回家收拾東西時,發現合租舍友丟了兩雙皮鞋,而她也丟了一整套還未開封的韓國進口化妝品。兩人丟失的財物,共計3000多元。榮女士還說,她回來後,發現家裡不少箱子都被打開了,翻得亂七八糟。目前,榮女士已向荔灣區彩虹派出所報案。
清潔工找不到家政不管
  昨日,和榮女士來到永安圍路德信家政,這家家政的門面不足10平方米,十分簡陋。該老板黃女士表示,為榮女士家干活的三個人中,只有一個人是這家家政的員工,但她忘記了對方的姓名,也沒有簽訂合同。而該清潔工此後也沒再回來過。榮女士表示,希望家政賠償她的損失。但黃女士則說:“我不負責賠償,這不是我的責任,這個家政工人只是臨時工。”
    律師:家政需擔責
  對此,律師事務所律師表示,根據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相關規定,消費者在接受服務時,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,可以向服務者要求賠償。若榮女士丟失的物品,確為該家政派遣的清潔工所偷,該家政是服台中居家清潔服務務派遣方,需要適當地承擔丟失物品的責任。同時,歐陽曉軍提醒街坊,找家政人員最好到較為大型、信譽好的家政去聘請,並且盡量在現場看護,以免出現物品丟失等現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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